滁州市及省内多个市县获国办督查激励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我省共获得24项督查激励中的12项,与山东、贵州省并列全国第3位。
此次督查激励涉及我省省、市、县三级。其中,督查激励省级4项,分别涉及财政预算管理、水利建设投资、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查激励市级4项,分别涉及企业债券直通车(滁州市)、双创政策落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制造2025(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合肥市)。督查激励市级和县级2项,分别是PPP (宿州市、宁国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宣城市、天长市)。督查激励县级2项,分别是土地节约集约(肥东县、当涂县、霍山县、东至县、宁国市),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宁国市)。
通报明确了具体的激励措施。如在扶贫开发方面,我省将获得“2018年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在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方面,合肥市将获得“2018年对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相关县(市)将获得“每个县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等。
据悉,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出台24条激励措施,并于2017年4月进行了首次督查激励工作,此次是第二次督查激励。
2018-5-4 10:04:51 浏览人次: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