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8】21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专业资格申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申报材料按照(建人函【2018】2191号)要求办理;
三、滁州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人员,电子版、纸制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9月17日(注:因所有材料,均要初审,并要上报滁州市经信委、滁州市人社局审核,需要一定时间),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纸制申报材料上报至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事科,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9楼915室)
五、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联系人:匡乾富 联系电话:0550—3025680
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2018-9-5 9:57:27 浏览人次: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