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珑玺台和祥生壹号院扬尘防治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处在巡查中发现,珑玺台、祥生壹号院两项目,在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滁州市大气办关于印发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
经研究决定,对珑玺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滁州市兴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祥生壹号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滁州长城祥生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一次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暂停两个项目项目经理郭世华、杨俊杰在滁参与投标资格六个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对两项目总监江昔平、唐献文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三个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15日)。
下一步我处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报。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
近期,我处在巡查中发现,珑玺台、祥生壹号院两项目,在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滁州市大气办关于印发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
经研究决定,对珑玺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滁州市兴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祥生壹号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滁州长城祥生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一次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暂停两个项目项目经理郭世华、杨俊杰在滁参与投标资格六个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对两项目总监江昔平、唐献文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三个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15日)。
下一步我处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报。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
2018-11-21 15:04:36 浏览人次: 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