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高效能鉴定体系
为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精神,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对从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高效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要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人员,采取公开信用信息、暂停相关工作直至清出目录清单等措施。
同时,要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要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要求,制定发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相关标准和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应用,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服务。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积极争取相关经费和补贴。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推动完善经费补贴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建设水平。鼓励依托技能交流传承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加大资金、人才等方面投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降低材料消耗等成本,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四要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职业资格评价等多种形式,畅通职业技能提升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和地方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形成培育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要坚持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本地区1~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通知,对从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高效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要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人员,采取公开信用信息、暂停相关工作直至清出目录清单等措施。
同时,要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要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要求,制定发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相关标准和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应用,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服务。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积极争取相关经费和补贴。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推动完善经费补贴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建设水平。鼓励依托技能交流传承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加大资金、人才等方面投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降低材料消耗等成本,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四要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职业资格评价等多种形式,畅通职业技能提升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和地方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形成培育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要坚持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本地区1~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情况。
2019-1-28 8:53:51 浏览人次: 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