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定点库 提升小额工程交易效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滁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效率,滁州市择优征集诚实、守信的企业入定点企业库,并采用随机抽取或有效最低投标价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一、细化分类全覆盖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估算金额30万元以上(含本数)至4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房建、市政、水利水电、交通工程以及估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本数)至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勘察、监理、设计、造价等服务项目,均可使用小额定点企业库。
二、双向选择显公平
企业自行申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申报企业信用、业绩择优选择。市公共资源中心根据推荐名单建立限额以下项目定点企业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签订承诺利管理
定点企业向市公共资源中心递交承诺函,服从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管理。定点企业如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除出企业名录,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规范操作提效益
限额以下项目业主单位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发出交易文件,定点企业自行报名。交易截止时间,系统自行抽取成交单位。有效解决了小额零星、应急工程等项目交易时间过长、程序复杂、手续繁多、效率低下等问题。
2019-4-15 9:06:44 浏览人次: 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