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日前,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滁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正全力以赴,紧锣密鼓,加以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本次改革内容体现在,按照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全市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
通过系列措施,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即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非工业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级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全省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本次改革内容体现在,按照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全市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
通过系列措施,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即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非工业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级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全省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019-6-11 9:20:27 浏览人次: 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