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绿色发展行动扎实推进,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意识深入人心,发展绿色产业、共享绿色生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重点工作
(一)绿色规划引领工作。
1、完善绿色规划体系。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完成《滁州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推进县(市)“多规合一”。2017年定远县率先开展县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各县市全面开展“多规合一”工作;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2017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开展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对于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完善,适度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总量,逐步增加生态用地比例;明确详细规划的绿色建设要求,制定市本级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将绿地率、绿容率、绿色建筑比例、可透水地面比例等绿色发展指标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设计。2017年各县市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编制;2017年底前,凤阳县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和报批,完成小岗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天长市龙岗村完成国家及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编制。
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建立高效的数字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市本级完成“多规合一”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各县市要在开展“多规合一”的基础上,着手建立市县各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逐步建立绿色规划审批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市)要制定严肃、公正、透明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加强规划动态维护管理, 将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纳入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严格强制性内容的修改程序;积极探索绿色规划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小街区建设模式”试点,打造开敞式社区。持续推进生态激励机制研究和试点,积极探索绿色规划技术创新,建立“他补偿”与“自激励”相结合的生态约束制度。配合推进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城区等工作,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二)绿色城市建设工作。
3、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所有城市(县城)完成规划编制;滁州市争取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成功,奋力推进滁州、明光、天长等地雨水渗透和利用工程;确保到2020年,20%以上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开展综合管网建设试点工作,在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基础上,推进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应用;2017年6月底前,各县市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经开区高铁站前区、月亮湾片区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顺利通过住建部考核。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为抓手,推进缺水城市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功;加快推进三水厂二期建设和二次供水改造,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管控试点工作,2017年底实现漏失率达12%的目标,2020年漏失率控制在10%以内。
4、 加强城市环境治理。按照“五水共治”的要求,全力推进内城河、清流河和北湖等黑臭水体治理,确保 2018年全面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大力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2017年7月前完成易涝点整治,实施排水管渠工程、排水泵站工程、雨洪行泄和调蓄工程、雨水渗透和利用工程“四大工程”,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19年汛前基本消除城市内涝安全隐患;通过工程和非工程综合控制措施,确保超强降雨时干道交通不受严重影响,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交通不中断,重点路段不积水的总体目标;迅速实施供水备用水源建设,督促天长、定远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8年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奋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滁州清流污水处理厂、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来安污水处理厂、全椒污水处理厂、南谯新城污水处理厂等长江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工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滁州第四污水处理厂、来安县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明光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等污水处理厂,建成滁州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滁州市污泥处置工程、凤阳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天长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明光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等项目,到2020年,确保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
(三)绿色村镇建设
5、传承村镇风貌特色。加强乡村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来安县、凤阳县作为全省4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要率先完成规划编制;根据《关于实施“百镇计划”整市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2017年4月底前完成31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美丽乡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进行沿街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保持乡镇特色风貌。推进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等各类创建工作,确保申报4个以上的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6、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积极创建美丽宜居村庄,在全市强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模式,制定《滁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细则》,努力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确保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推进“百镇计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试点先行、持续推进,以点带面、统筹谋划”的原则,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8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实现管理到位、有效运行。
(四)绿色建筑推广工作
7、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7年起全市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2020年起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2011年提高20%的目标。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项目;推动旧城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围护结构装修或用能系统更新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同步对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外遮阳和空调系统等分部分时进行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市级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规划,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对重点用能建筑实行监测。加快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建设,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落实《推进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做好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强制实施监管;到2017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到2020年,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
8、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扩大绿色建筑强制实施范围,严格督促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逐步扩大绿色建筑强制实施范围,滁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中水设施在建筑中的应用,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加大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加强在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提升设计、建设水平,培育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各县市区每年创建不少于一项省级绿色建筑星级示范项目;鼓励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鼓励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向农村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等新型建材,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太阳能处理技术试点,建成一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安全的绿色农房。
9、开展绿色生态城市(区)综合试点。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做好城市设计,做好城市风道、水道等自然生态保护,形成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区。滁州市经济开发区原创科技城、苏滁产业园、南谯高教科创园应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综合城市建设试点创建,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0、发展装配式建筑。认真贯彻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精神,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积极做好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滁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争取2017年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当年开工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4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7年当年开工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10万平方米;到2020年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完善的产业链。规划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11、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培育一批绿色建材配套企业,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绿色、环保。
(五)城市智慧管理工作。
12、重点发展智慧管网。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提高安全隐患防范能力。
13、加快发展智慧档案。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
14、加快发展智慧建管。深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我市建设行业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等建筑市场主要信息的资源共享,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及其信用行为等数据的互通、互用和互认,推进我市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整合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
15、积极发展智慧规划。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决策系统、土地审批决策系统和专业规划执行监管系统等建设,通过业务梳理分析、信息资源规划等方式,建立集效能、质量、服务、保障为一体的网络化、集成化的“智慧规划”支撑体系,为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批后监督、行政管理、咨询服务等提供高效、规范、科学服务。
(六)绿色生活倡导工作
16、科学编制规划。以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为抓手,全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道和公共自行车建设。2017年,各县市区完成公共交通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规划。
17、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改造。按照城市绿道标准建设改造步行和自行车道,改善步行和自行车骑行环境。城镇新建道路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应避免与步行道共板设置。2017年底前,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中存在高差或中断的道口、公共建筑出口等特殊路段改造,打通断头路和封闭街区,形成连续、完整、通畅的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网。
18、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2017年,市本级投放1000辆公共自行车,实现建成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全覆盖,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各县市区继续加大步行和自行车道和公共自行车建设力度,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体系,建成区每平方公里拥有公共自行车达100辆左右。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计划,2017年2月底)。各县市区应根据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制定落实六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体系和责任体系,分年度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3月底)。2017年3月召开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六项行动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的建设任务、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加全社会的绿色发展的意识和氛围
第三阶段(试点示范阶段,2017-2018年)。各地要围绕着绿色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生态管廊、县乡镇建设规划、建筑垃圾专业化利用、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智慧城市、绿色出行等开展试点工作,原则美的不少于两项试点工作,坚持示范引路,重点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经验,在全市推广。
第四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9-2020年):各地在试点示范的基础,全面推进六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安徽省城乡绿色发展六项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四、推进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绿色发展六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度。各部门和县市区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要抓好宣传培训。要加强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评价机构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大力宣贯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提升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大绿色发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绿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绿色发展六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划,项目工作责任划的要求,健全工作推进路线图、项目树、时间表和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分析总结,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健康高效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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