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工作制度》,按照《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7月13日上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建委)邀请市政协常委徐广东、夏修琴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上午,市规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弋、法制科、市质监站的领导班子与两名执法监督员进行了座谈。戴弋副主任向监督员介绍了市质监站的编制和人员、工作职能、执法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并就当前情况下,质监工作开展遇到的困难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与执法监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随后执法监督员在法制科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跟随市质监站的两名执法人员踏勘现场,来到祥生1号住宅小区的施工现场,随机选取了8#楼进行工程质量抽查。
现场经过随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了5点存在的问题,并现场通报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1、构造柱的后植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纠偏措施;2、填充墙后塞口尺寸大小不一,局部灰缝透亮,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3、构造柱箍筋弯折未达135度;4、砌筑砂浆直接铺在地板上,不符合要求;5、未提供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之后,市质监站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表”等材料,并由建设方代表、项目经理、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并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拿出整改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后,报市质监站备案。
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了市质监站的执法活动,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行为以及高温下坚持外勤的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肯定。下一步,行政执法监督员将对此次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材料,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对照评价材料进一步改进、提升,力争将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