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人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原市人事局、市建委印发的《关于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办法》(滁人专[2006]29号)精神,现就2016年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
(一)申报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A3纸打印,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汇总表》一份,A4纸打印(盖章),并报Excel电子版一份。
(二)资料要求
1、表格中申报专业必须填写,专业分为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燃气、暖通、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机电、矿山、水利水电、环境艺术、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市政公用、电力工程、公路工程、机械等建筑相关的专业。
2、所有表格中 “出生年月”格式统一要求为19**.**.**,(例如:“1985.02.08”),联系电话一栏只需要留经办人手机号和企业负责人手机号。
(三)附件资料
1、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证书。非本专业须提供参加三个月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申报职称人员提供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单。
2、任职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获奖证书;
6、个人任期述职报告;
7、任期内公开发表或撰写的论文;
8、两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公司名称);
9、企业申报材料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职称人员要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后到市建设大厦十楼建筑工程管理处办公室申报职称材料,联系人:刘大庆、潘凌一,联系电话:3031930,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费用
初级每人100元;中级每人160元。
四、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程考试培训
“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委托“滁州市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程考试培训工作,凡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程考试培训人员,请到滁州市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学员报名时需填写《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程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表内栏目详细填写,企业加盖公章。各县(市)建筑施工企业报名材料报当地建管部门集中上报,市直施工企业直接到市建管处培训中心报名,并报电子文档(报名表见附件4)。每人收取培训、教材、考务费150元。报名联系电话:3052182,联系人:杨声。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由滁州市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汇总表》;
4、《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程考试培训报名表》;
附件1-4.rar
附件5:
关于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办法
滁人专[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大力推动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我市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我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申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在我市登记备案的外地进滁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职称设置:
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设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四个系列。其中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统计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师。
第三条、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努力为企业的发展作贡献,近三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要求。
4、对初、高中学历人员,凡参加“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组织的建筑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申报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同为中专学历;对中专学历人员,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同为大专学历。
二、正常晋升条件:
1、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和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初中毕业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六年;高中毕业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工作的能力和较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高中毕业并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中专毕业并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业务问题,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成果。高中毕业并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中专毕业并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大专毕业并担任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三、破格晋升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市级以上优良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奖的重要贡献者;
2、荣获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正式刊物上交流、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报告或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论著。
4、连续两年年工程结算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入库税金在60万元以上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
5、获县(市)级以上表彰的外出施工优秀企业称号,在市外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和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年两次,上半年四月份申报,五月底评审结束;下半年十一月份申报,年底评审结束。对于市外经营突出的外向型骨干企业的职称评审,经市人事局、市建委同意后,可以到外地施工现场进行评审。
(具体申报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