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我省继续开展“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活动,现将2018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本会会员企业均可自愿申报,非会员单位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程序、要求和名额
1、申报2018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为2017年9月30日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2、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已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3、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工程所在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后出具正式文件向我会推荐申报。
4、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须单独填写申报表。
5、申报工程资料弄虚作假的、申报资料印章不规范的、隐瞒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现场复查时间:2018年10月10日开始。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0-3307588(办公室)
2018-9-17 8:42:24 浏览人次: 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