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8号)“进一步推进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评制度,建立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建标函〔2017〕616号)“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实施,开展‘标准员’岗位培训,落实各方主体标准员岗位设置和职责”等工作要求,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决定于11月27日至12月8日在池州市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员(A类)培训考核及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1、参加201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员(A类)培训考核学员(以下简称“新学员”):
全省工程建设系统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人员需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员职业标准(试行)》(DB34/T 5028-2015)中第3.0.3条要求:A类标准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身心健康。标准员的最低学历要求和最低职业年限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参加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员(A类)检继续教育培训学员(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员”):
按照《关于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员A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工作的通知》(建标办函〔2018〕8号)文件要求,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ahjsgx.cn/xcry)中,成功完成提交复检申请的持有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员(A)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与发展,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工程建设标准员职业标准,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员职业能力与实务,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员试点企业经验介绍等。培训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考核组织
滁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滁州市区域内报名工作,各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个人,请将附件1汇总表于11月23日前提交至滁州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滁州市建筑业协会将报名资料汇总提交至省标办。
新学员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由省建设干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核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期次安排
本年度培训考核分4期进行,培训结束后现场进行考核。具体期次安排见下表:
五、报到注意事项
各单位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培训报到时准备如下材料:
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2、3,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继续教育学员填写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学员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学员无)
5、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单位,字迹应清晰工整,继续教育学员无)
原件查验后现场退回。
六、培训收费标准
新学员每人360元,继续教育学员每人220元(含会场、资料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用与培训报到时的资料一齐现场上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吕晓健、刘娟
联系电话:0550-3307588
联系 QQ : 2389761237
附件:1、2018年工程建设标准员(A类)培训考核报名汇总表.doc
滁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