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17〕22号
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度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建协经[2017]08号《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推荐2016年度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候选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是指县级及以上建筑劳务资源丰富的地区,以建筑劳务输出促进本地区发展为目标,有组织地对基地企业及基地输出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级建筑劳务基地。
二、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由县市(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创建。凡符合《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二章所列标准的建筑劳务基地均可提出申请。
三、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标准,推荐建筑劳务有一定规模、已形成建筑劳务品牌的县(市、区)申报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指导申报单位填写《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审查。我会审核后,汇总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申报单位可登陆中国建筑劳务管理网(www.jzlw.org)或滁州市建筑业协会网站(www.ahjzy.com.cn)下载申请表。市建筑业协会向省建筑业协会上报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各市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5日。
附: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建协经[2017]08号《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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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 丽 王 昊
传 真: 0551-6287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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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抄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抄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计划处、人事教育处